临沂市•郯城县

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备案


实施主体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方式 1
基本编码 37301701300101 实施编码 1137132200445485114373017013001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
事项版本 12419.0 事项状态
服务对象 2,3,5 通办范围
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,2
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
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
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
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
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
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
办理结果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表 办理结果类型 30
网办深度 4
本事项支持 1,2,3,4,5,6
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府前街151号郯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A区行政审批服务区A302、A303、A307、A321、A327、A329窗口
咨询电话:0539-2032105
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府前街151号郯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六楼B区6607办公室
投诉电话:18854939321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府前街151号郯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A区行政审批服务区A302、A303、A307、A321、A327、A329窗口
窗口名称:综合服务
窗口编号:A302、A303、A307、A321、A327、A329
受理时间: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(午间不打烊);双休日、节假日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6:00 (午间不打烊)  

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(文号)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
《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第二十七条:……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业务开始前,将检测业务委托合同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。 查看原文
《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第二十七条:……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业务开始前,将检测业务委托合同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。 查看原文
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
检测业务委托合同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
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表纸质版(淄博) 1 6 份 1 非必要  纸质版送至当地检测合同备案主管部门 暂无 暂无 10 企业填报完成后,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表单并打印。
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(济宁) 2 0 份 2 非必要  合同备案归属地为济宁市的须提供本项材料,归属地为其余地市无需提供。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
工程施工许可证(青岛) 2 0 份 2 非必要  合同备案归属地为青岛市的须提供本项材料,归属地为其余地市无需提供。 暂无 暂无 20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
检测合同发票(烟台) 2 0 份 2 非必要  合同备案归属地为济宁市、烟台市的须提供本项材料,归属地为其余地市无需提供。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
检测合同(电子版) 2 0 份 2 必要 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
检测合同纸质版(淄博) 1 4 份 1 非必要  纸质版送至当地检测合同备案主管部门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
检测合同发票(济宁) 2 0 份 2 非必要  合同备案归属地为济宁市、烟台市的须提供本项材料,归属地为其余地市无需提供。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
暂无
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
备案 是否符合招标控制价备案要求 1 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
暂无法律救济
暂无行使内容
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
问题1: 招标控制价备案的具体要求是什么?
回答: 招标控制价是工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,应当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,并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